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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门前三包”开始签订

  本报讯 按照市文明委的要求,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正在组织签订新一轮“门前三包”责任书,城市管理的责任将进一步明确。
  “门前三包”是城市市容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沿街单位、经营户都有责任和义务予以落实,可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却往往流于形式,很多经营户根本不理会“门前三包”,很少主动打扫门前卫生、维护停车秩序等。为了提高沿街经营户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这种状况,新“门前三包”责任书由市城管局统一制作成吊卡悬挂上墙,经营户和辖区单位对责任书进行签收,并详细登记经营户或单位地址、店名、店主姓名、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统一存档备案。“门前三包”的内容体现在卫生、绿化和秩序三方面。签订责任书后,沿街单位、经营户必须按要求配备卫生清扫工具及垃圾容器,保证室内垃圾不随手扫出门外,不在门前乱倒垃圾,做到店面门前地面上无纸屑、烟蒂、瓜果皮核、废弃包装物等,墙面、门窗、店外招牌、遮阳篷布无灰尘、不破损,不乱贴乱画,配合环卫部门做好垃圾定时收集;门前花草树木保持完好,绿地、花坛、树下洁净,不在花草树木上晾衣物、乱拉乱挂,对他人损坏树木花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不在门前摆摊设点,不占道经营;车辆按要求整齐停放,保证门前秩序良好,门头招牌按要求规范设置。
  新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对垃圾定时收集、机动车停放和门头招牌的设置也制定了规矩,规定环卫部门早晨7:30—9:00、中午13:00-14:30、晚上18:00—21:00定时收集垃圾,城管部门事先要在有条件的地点划定停车位,为机动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场所,门头招牌必须按“一楼一标”、“一户一招”的要求规范落实,城管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坚持文明执法,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沿街单位、经营户及时督促其整改,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者,经教育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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