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生活必需品提价须提前告知
7月1日,市物价局召集市区各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有关负责人,召开我市提价告知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从7月5日起,实行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提价告知制度。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7月5日起,对我市主要商业零售企业经营的米、面、食用油、牛奶(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书面告知。这要求各商业零售经营企业应在7月4日前将经营的米、面、食用油、牛奶(粉)等生活必需品的现行价格和拟提价的品种如实填写报送到市物价部门。市物价局对企业集中提价或大幅度涨价的,将及时开展成本调查;对提价理由不充分的,将通过约谈、告诫、召开政策提醒会等,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市物价局还将定期开展对实行提价告知制度中的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巡查和巡视。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将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对群众举报的价格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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