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工在做完工后,工程承包商非但没有支付其工资,而且躲起了“猫猫”。11月1日,情绪失控的她拿着钉锤准备找“项目发包”单位要人,幸被民警及时劝阻。
11月1日上午,集贤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集贤路小学门前执勤时,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手拿一把钉锤准备进入校园,情绪非常激动。民警立即上前将该妇女控制。经了解,该妇女因暑期在该校装修工程做工,而工程承包商没有支付其工资,现一直找不到人,一气之下,准备找校方要人。
民警对该妇女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应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利益。通过一番教育,该妇女认识到自己行为鲁莽,并主动承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