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0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小红所作的《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2013-1-11 15:25:12)
- 市人大主席团举行第六第七次会议(2013-1-11 15:24:52)
- 政府工作报告(2013-1-11 15:24:26)
- 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2013-1-11 15:23:48)
- 康正和同志简历(2013-1-11 15:23:20)
- 虞爱华同志简历(2013-1-11 15:22:51)
- 安庆日报社论:为建设美丽富足的新安庆而(2013-1-11 15:22:22)
- 朱读稳: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时的(2013-1-11 15:21:57)
- 新一届市人大市政府和“两院”领导选出(2013-1-11 15:20:34)
- 安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2013-1-11 15: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