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开张3个月 执照仍在办理中
元月29日,市民陈小姐来电:今天下午,我在宣家花园街一家牛肉面餐馆就餐。结账时,我要求服务员另外“打包”一份牛肉炒面带走,可没有想到,对方却要收取1元钱的“打包”费。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店方称因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不能给我开具正规发票。
【投诉人】牛肉面餐馆就餐无发票
陈小姐告诉记者说:“元月29日下午,我和朋友在宣家花园街一家名为‘金大碗牛肉面’的餐馆就餐。结账时,我准备‘打包’一份牛肉炒面带回家。服务员却称,要收取1元钱的‘打包’费。”
陈小姐对此不能理解。她说:“在消费时,店家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这一收费项目,店家收取1元钱的‘打包’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结账后,陈小姐要求店方开具正规发票,不料却遭到对方的拒绝。“该店负责人告诉我说,由于他们店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法办理税务登记证,从而也就不能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陈小姐说。
对于该店负责人的这番解释,陈小姐感到很诧异。陈小姐说:“店家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就公然开始营业,属于无照经营。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店家】无照经营,难办税务登记证
接到陈小姐的反映后,记者来到了位于宣家花园街的“金大碗牛肉面”餐馆。该店一位姓张的老板告诉记者说:“我们店开张已有3个月之久了。在此期间,我们一直在申请办理相关的卫生、环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至今仍未能办理下来。由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我们也就无法办理税务登记证,从而无法开具发票给顾客。”
对于该店收取顾客的“打包”费一事,张老板则表示:“出于对顾客健康方面的考虑,我店所提供的打包餐盒实际上是微波餐盒。这种餐盒不仅成本较高,而且质量好。所以我们要收取1元钱的成本费,这并无不妥。”
【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需多部门联合执法
元月30日,记者就“金大碗牛肉面”餐馆无照经营一事来到了辖区人民路工商所。对此,该所刘副所长告诉记者说:“目前我市餐饮行业办理营业执照,必须先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及环境许可证。‘金大碗牛肉面’餐馆之所以前期营业执照未办理下来,主要是因为该店在办理许可证时所花的时间较长,造成了时间上的延误。”
“一般来说,商家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前从事经营行为,都属无照经营,但目前我市很多餐饮行业都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刘副所长说:“此前,商家无照经营行为是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理的。但根据2009年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餐饮服务中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和取缔。同时该《通知》还指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综合执法工作应由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部门联合执法。”
“虽然这个《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执法工作单凭某一个职能部门还是难以展开的,这也就导致了目前我市很多的餐饮行业不及时办理或者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照常营业。”刘副所长说:“对于这一情况,我们目前无法采取任何的处罚措施,只能向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营业的商家下达书面的《预警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营业执照,并同时将这一情况反馈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而对于“金大碗牛肉面”餐馆收取一元钱的“打包”费,刘副所长则表示:“目前尚无相关法规规定店家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打包’费,如果店家要收取该项费用,应在店内醒目位置告知消费者。”最后,刘副所长表示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并要求该店对收取“打包”费一事进行整改。
【税务部门】未办营业执照前,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随后,记者又将这一情况反馈到了市地税局迎江区分局。该分局纳税服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任何有经营行为的商家都应该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时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但考虑到我市目前尚有很多商家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在营业,所以对于这些没有及时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家,我们要求其在发生经营行为之日起的30日之内,办理临时的税务登记证。只有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商家才能到税务部门领取相应的发票。”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将会派执法人员到“金大碗牛肉面”餐馆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该店未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我们将督促其尽快办理。”
作者:余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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