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掉头”并非彼“掉头”
4月10日,市民宋先生来电:不久前,《安庆晚报》刊发了《6000米长的路段车辆无法掉头?》一文,所报道的内容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我还发现与龙眠山路相连的柘山路上,有许多块广告牌上标有允许“掉头”的指示图,这与交警部门在该道路上设置的禁止“掉头”标识牌相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宋先生告诉记者说,不久前,《安庆晚报》报道了我市龙眠山路与菱湖北路十字路口往北,至高速路口收费站,6000米左右的路段,虽有许多路口,但这些路口处都设置了禁止机动车“掉头”的交通标识牌,这给机动车驾驶人带来了诸多不便。
“正是由于这方面的不便,在与龙眠山路相连的柘山路上,有商家在道路两边灯杆悬挂的广告牌上,划上了‘掉头’指示图。”宋先生说,因此,有许多机动车驾驶人在此路段选择“掉头”,这可能是商家无奈之下而设置的标识,目的是方便驾车来此购物的消费者在道路上“掉头”。
对于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分别于4月10日下午5时许和4月11日上午8时许,来到安庆公路客运中心站大门前的柘山路,这条道路与龙眠山路相连。从龙眠山路与柘山路交叉处,一直沿着柘山路往东行走数百米,路旁有许多广告牌上标有允许“掉头”指示图。记者在这条道路上发现,同样有交警部门设置的禁止“掉头”的交通标识牌。
在采访中,安庆公路客运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经常有汽车从柘山路上“掉头”,而龙眠山路与柘山路交叉口,沿柘山路向东数百米的道路,正是安庆公路客运中心站客运车辆进入车站的必经之路,每天有许多客运车辆从这段道路经过。“车辆在此随意‘掉头’,肯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妨碍客运车辆进入安庆公路客运中心站。”
在柘山路道路两旁广告牌上设置允许“掉头”指示图的商家是“神墩家居”。4月11日上午,“神墩家居”一位赵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他们的确在柘山路上设置了许多广告牌,其中部分广告牌上标有允许“掉头”的指示图,目的是给来“神墩家居”购物的消费者提供“指路”方向,与交警部门设置的“掉头”标识牌不一样。
当日,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一名刘姓交警说,广告牌上允许“掉头”指示图并非交警“掉头标识牌”,广大驾驶员注意了,这段道路上有禁止“掉头”标识牌,机动车在此不能随意掉头。“如果在这段道路上‘掉头’行驶,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违者将被处罚。”
作者:李晔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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