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行政成本“洼地”
日前,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打造“三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中,我市提出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企业注册登记“一表通”;规范项目收费行为;加强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等共十二项具体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冻结等办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并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最终将行政审批项目由280项减少到160项以内,成为全省审批项目最少的地区之一,最后的清理结果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同时,我市将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行政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一律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进中心办理的,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报市政府批准。中心推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图审、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配套服务,规范运作,限时办结。
《实施意见》中要求,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比例由60.4%提高到90%以上,项目即办率由19%提高到35%,即办件比例由45%提高到81%以上,凡属一个部门办理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即办(需现场勘踏、专家论证、评估公示、前置审批、报请省和国家审批及特殊事项除外),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凡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在联合会审和联合现场勘踏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成为全省审批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
为成为全省行政成本最低的地区之一,我市对行政审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免收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管理改革工作;对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政府性基金、公建配套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实行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统一缴纳、限时办结”的目录式管理方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基本建设项目联合收费窗口,按照土地登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统一收取建设项目费用。全面清理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
通过大力开展清理治乱减负专项治理活动,我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降低行政审批收费标准,成为全省行政成本最低地区之一。
作者: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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