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实施电焊作业 失火损失三百万元
在没有取得电焊工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使用电焊机造成火灾,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的。11月23日,桐城市检察院就批准逮捕了这样一起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段某。
犯罪嫌疑人段某在未取得电焊工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使用电焊机焊接广告牌,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离旁边堆放的可燃物距离较近,后因焊接时产生的火花不慎将旁边的泡沫板点燃引起大火。由于仓库内未摆放任何相关消防设施,致使火势无法控制,最终蔓延至整栋仓库,烧毁吴良材眼镜店及康佳电器家电仓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三百万元。
桐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段某在没有焊工资格证的情况下从事焊接工作,且在焊接时防火意识不强,导致发生重大火灾,遂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了段某。
作者:韦奇兵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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