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用儿健身卡 会所索要转让费?
近日,市民疏先生来电:今年6月19日,我妻子和儿子在豪仕堡健身会所安庆总店办理了两张健身卡。由于儿子已到外地读书,我就想用儿子的健身卡进行健身,但健身会所却要求我支付980元的转让费。我认为豪仕堡健身会所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
【市民反映】
父亲使用儿子健身卡
健身会所却要求支付20%的转让费
疏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19日,我妻子和儿子在豪仕堡健身会所安庆总店办理了两张健身卡,其中妻子办理的是两年卡,儿子办理的是四年卡,两年卡的价格是2000元,四年卡的价格是3200元。由于我儿子考取大学到外地读书,我准备拿儿子的健身卡去健身,但健身会所却要求我支付980元的转让费。”
疏先生说,四年卡原价是4900元,优惠后的价格是3200元,现在这家健身会所要求他支付原卡价20%的手续费即980元,方可转让。“如果更新会员卡对商家造成一定的麻烦,收取些工本费是没问题的,但980元转让费也实在太夸张了,简直是霸王条款。”
在疏先生出示的《豪仕堡健身会所会籍合约书》上,记者看到,该《合约书》第8条写着“一年卡及以下卡不得转让,其它会员卡需要转让的应经本会所同意,并按会员章程规定收取转让费用”。
疏先生说:“‘会员章程’是在我家人签订合约书,并且付款后,和健身卡一起发放到手的,也就是说,我家人签订合约书,付款以后,才能看到‘会员章程’的内容。”
“经过多次协商,健身会所仍然要求我支付600元的转让费。”对此,疏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他说:“我儿子的健身卡,我来使用,健身中心没有任何损失,为何要收转让费呢?20%标准的转让费依据是什么?健身卡收取转让费是否合理?”
【记者走访】
转让费收取要看合同约定
显失公平可法律维权
12月2日,记者来到豪仕堡健身会所安庆总店。前台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会员章程’是在签订合约书,付款以后,和健身卡一起给会员的。”而对于健身卡收取转让费一事,会所方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和回应。
为此,记者将此事反馈到市消费者协会。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咨询部主任姚爱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健身会所和会员之间的协议是一种合约关系,健身卡是否可以转让,以及健身卡转让费的收取,要看是否符合双方协议规定。如果消费者签订了合约,就表示其已经认可了这份合约的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转让费用,而在转让的过程中是按照经营者要求付款,这是不合理的。合约中收取转让费用的条款明显是模糊条款,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要转让的情况,转让费用不是由经营者说了算,而必须由双方进行协商。”
对于豪仕堡健身会所提出的20%的转让费用,市物价局综合执法科黄科长说:“目前市场已经放开,健身房会员卡转让手续费不在我们物价局的定价目录中,它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随后,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法律咨询。安徽中天人律师事务所许林律师告诉记者说:“这是经营者一种不规范的做法,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与健身会所进行交涉。《豪仕堡健身会所会籍合约书》属于格式条款,而《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健身会所没有尽到提醒、告知的义务。另外《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特别提醒】
看清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目前我市各大消费场所会员卡日益普及,会员卡转让等情况也随之增多。那么我市其它消费场所的会员卡转让情况又是如何呢?记者也进行了相关走访。
在中兴大道一家美发机构,记者以办卡为由进行了咨询。该美发机构一名工作人员说:“会员卡可以和家人、朋友一起使用。”而湖心北路一美容院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的会员卡是按照次数来消费的,可以和其他人一起使用。
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咨询部主任姚爱莹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健身卡等各种消费卡之前,需要看清楚相关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约定明确,尤其在金额方面的条款。“在签订格式合同时,也应该提高警惕,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条款里面有显失公平的内容,要及时提出。”
记者手记:
健身卡转让、商家索要转让费,是近年来消费场所出现的较为频繁的纠纷。一些所谓的“合同”,一开始就决定了对消费者的利益没有维护,而商家的职责没有明确,利益的获取却得到尽可能的保证,最终的结果是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无论消费者选择的是付款还是维权,都“划不来”。
对于商家的做法,目前的监管似乎有些苍白。随着健身锻炼成为人们新型健康的生活方式,健身经济也不断与之向前推进。在关注民众健康、关注健身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希望将关注度投入到与此相配套的行业规范制订、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让市民享受到真正的全民健身、健康生活。
作者: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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