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规范慢性病医保定点药房
11月21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慢性病医保定点药房管理,规范药品进货渠道,进一步促进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我市采取四项措施对市区10家慢性病医保定点药房加强监管。
近日,根据前期检查情况,我市组织市区10家慢性病医保定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慢性病定点药店承担着重症慢性病定点服务,但少数药房法制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出现投诉举报,个别药房已被立案查处,在药品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要求各药房务必做到“四个保证”:保证进药渠道正规、保证药品质量可靠、保证药品价格适中、保证服务质量上乘。
据了解,我市结合“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药店监督检查,实施动态检查评价,其中2家药房在动态检查中被评为警示企业。同时还组织人员以购药者的身份,开展明察暗访,做到全面真实评价企业年度信用体系。我市还积极加强与医保、物价等有关部门合作,发挥综合治理效果。据悉,我市年内将开展一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互查,发挥多管齐下规范效果。
作者:李怡和 见习记者 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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