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酒瓶仍然成堆
热线曝光:11月26日《楼下酒瓶成堆 影响居民生活》
新闻内容:近日,家住渡江路的钱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称安庆市中星商贸有限公司将大量空酒瓶堆放在7号楼周围的空地上,并且还经常用重载车辆绕楼拖运这些酒瓶,不但压坏了路面,而且周围的窨井盖也因此受到损坏。另外,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也严重影响了居民们的休息。
12月17日下午,钱先生告诉记者说,《安庆晚报》报道了安庆市中星商贸有限公司将大量空酒瓶堆放在渡江路7号楼周围的公共场地上,影响居民生活一事,引起了迎江区文明办的高度重视。他们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要求安庆市中星商贸有限公司与河道部门终止协议,并在半个月时间内,将货物搬走。
“可现在,7号楼前面的环境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更差了。”钱先生说:“这家公司不仅没有搬离酒瓶,而且还将这里的卫生环境弄得更差,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12月1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渡江路7号楼前的长江大堤护坡下,看到这里仍然堆放着许多酒瓶。采访中,有居民告诉记者说,这家公司在装卸酒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休息,并且车来车往,已影响到小区居民们的安全。
“长江大堤护坡下堆放大量酒瓶是否合规?”对于居民们的质疑,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承国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条例的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当日,记者又来到了市河道二分局。该局江局长告诉记者说,渡江路7号楼前堆放酒瓶的“场地”,正是在他们河道部门管辖的范围,当初是他们租赁给这家公司使用的。
江局长说,对于居民们反映居民楼前堆放酒瓶扰民一事,他们也接到迎江区文明办的反馈。“我们随后与这家公司进行了协商,希望这家公司不要在那里堆放空酒瓶。可这家公司却以前期投资了一些资金为由,要求赔偿1.5万元的损失费,而我们单位不能支付这笔费用,因此拖到现在也没有很好地解决此事。”
迎江区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他们将继续关注此事。“如果这家公司仍然我行我素,影响居民生活和小区环境卫生,我们将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作者:汪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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