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游击队,“缴械投降”吧!
自去年底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大观区人民法院开展城市管理行政非诉案件依法强制执行以来,已经有两个月时间。城管部门为什么采取这项举措,其成果如何,在市民中的反响如何,1月15日-20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过去】
惩罚不到位 商户有恃无恐
走在宜城街头,很多市民都有相同的感触:路不好走。早点铺的桌椅、小饭店的锅灶、水果店的果箱、花店的花篮、衣服店的模特……诸如此类,经常出现在人行道上,行人不得不走上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车干脆与机动车抢道。
清晨六七点钟的工农街,买菜的市民熙熙攘攘,而人行道却被各种早点铺霸占,桌椅板凳全搬上了人行道,挡住了过往市民的去路。无奈之下,人们纷纷走上了机动车道,有的甚至走在马路中间,人车混行,交通常常堵塞。工农街就像是一个缩影,折射出宜城其他很多道路的现状,比如少年宫东路、蔡山路等等。
出店经营的反复性,也给治理加大了难度。据城管部门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12月初,市城管执法局二大队开展出店经营行政处罚120件,其中已交罚款43件,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数字背后,是城管部门对于出店经营商户的无可奈何。“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前,执法人员针对经营户出店经营行为,大都以劝说教育为主,很少罚款,只针对一些特定路段罚款较多。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商户仍然不配合缴纳相应的罚款义务。惩罚不到位的结果就是,很多经营户有恃无恐,继续出店经营。”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李远东这样告诉记者。
《行政处罚法》的出台,对于城管部门的处罚权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结合我市目前占道经营严重的现状,城市管理行政非诉案件申请法院执行这一举措的出台,就顺理成章了。
【现今】
人行道清爽 市民拍手叫好
2013年11月22日,我市首批城市管理行政非诉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当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6家商户都主动缴纳了罚款;截止到目前,我市已相继强制执行了2批共18件行政非诉案件。
首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商户中,沿江路花木市场的一家商户因未按规定擅自在栅栏外的人行道上摆放花木等盆栽,按照程序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罚款500多元。1月15日,记者再次来到沿江路上,栅栏外的人行道上十分清爽,经营户们也很自觉地将盆栽摆在栅栏内;但一些还未执行到的区域,占道经营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比如工农街、北正街等。
市民张劲松家住开发区,对于城管部门“强制执行”的这一举措,他表示赞同:“这样能够强化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度,是治理出店经营的有效途径,而且经过法院的审查,也能保证处罚的公平公正。依法办事,是最好不过的一件事情,经营户也不会被冤枉。”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多位经营户,一些被处罚过的经营户表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于后续的“强制执行”都有所了解。
吴成霞是安师院附近一位小百货店主,她告诉记者,她曾经因为出店经营被罚款2次,虽然没有被强制执行,但程序她都很清楚,“城管人员给我们送的处罚决定书上都说得很明白,如果15日之内没有缴清罚款,超过一天要交3%的滞纳金,最高能罚到1000块钱;如果还不交的话,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从个人账户上划扣都有可能。罚了几次,我们都不敢在外面摆了。”吴成霞笑着说。
作者: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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