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占座”公共停车泊位,谁来管?
3月1日有市民反映,很多商家在店门前放置了“请勿泊车”的警示牌,有的将划线的停车泊位占用,给市民停车带来不便。市停车场管理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研究相关解决办法。
家住德宽路的市民陈先生说,每天中午下班开车回来会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泊位上。近几天他发现有一些商家在停车泊位上放置黄色的锥形标,上面写着“禁止停车”,让他有车位也无处停放。他认为,当前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而车位却相对紧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商家圈地私占公共停车泊位,将自己门前的那“一亩三分地”占为己有,导致车位资源的浪费,从一定程度上“逼”着乱停车违法行为的产生,也给交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市保安公司经营部的张建告诉记者,该公司中标之后负责管理的有800多个停车泊位,但是只有200多个能正常收费,500多个停车泊位被迫闲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商家“占座”,不让别人停放机动车。
市停车场管理小组办公室的杨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划定停车泊位是他们的职责。不过因为近期管理部门的领导发生变动,所以等情况明确下来,他们将研究相关解决的办法。
据《安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撤销停车泊位或在停车泊位内放置障碍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行政处罚。
作者:李大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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