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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免除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

2014-3-24 13:50:2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安庆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于3月20日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
 
  该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所产生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费,对政府鼓励的项目给予补助,免除与补助的费用由财政承担。具体免费对象范围包括凡是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的,具有安庆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在宜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安庆市户籍的学生;驻宜部队现役军人;与在宜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在各县(市)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其免费的项目为遗体接运(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对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在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免费存放期延长至3年以内。
 
  此外,为积极鼓励与倡导不保留骨灰与节地葬式,对于选择骨灰江葬的,给予费用减免10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的,给予费用减免5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骨灰江葬活动由市、县(市)殡葬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作者:郑超 王虎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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