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食品批发市场安全监管
5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就全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及高、中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今年市食药监局将进一步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准入。进入批发市场经营的食品,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随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随附政府相关部门或者组织、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检测报告。未取得任何认证或无任何产品质量相关证明的食用农产品,未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测(快速检测)合格,不得入市销售等。
此外,该部门还将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并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退市机制。监管部门或市场开办者对辖区内同一产地、同一食用农产品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的,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
作者:通讯员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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