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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抗诉 竟遭网上恐吓

2014-7-24 16:01:3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你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你们无法偿还的血债,将有你的家人和下一代清算”,这是一起涉嫌行贿、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亲戚在互联网上对办案检察官发布的恐吓言论。面对威胁,检察官依法抗诉,有效回应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7月17日记者从大观区检察院了解到,该判决书已生效。

  2012年8月,茅某某涉嫌行贿、诈骗一案移送大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以介绍贿赂罪(起诉书认定人民币14300元)、诈骗罪(起诉书认定人民币16万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处茅某某犯行贿罪(法院认定人民币143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检察机关起诉的诈骗犯罪事实未予认定。大观区检察院在法定期间内依法提出抗诉,2013年10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在得知大观区检察院提请抗诉后,犯罪嫌疑人亲属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对办案检察官进行威胁和人身攻击,歪曲事实,混淆视听,企图影响案件的审理,逃避法律制裁。检察机关坚持案件事实真相,顶住压力,排除外界干扰,重新梳理证据材料,重新对茅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

  2014年2月,大观区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审理,认定了茅某某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判处茅某某犯行贿罪、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认定了4万元。大观区检察院收到判决书后,认为指控被告人茅某某诈骗他人财物16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大观区检察院再次提起抗诉。

  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抗诉机关的部分抗诉理由,判决被告人茅某某犯行贿罪(法院认定人民币143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诈骗罪(法院认定人民币1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作者:丁延君 叶波 周国庆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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