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交通类投诉同比增加175%
记者从工商局获悉,二季度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33件,其中涉及汽车及零部件的投诉14件,占投诉总量的11.3%,同比增加了175%。
质量、合同及售后服务成为交通工具类投诉的三大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汽车质量存在瑕疵;收受定金却不能按约给予提车;单方违约,拒退押金;按揭贷款买车时,经营者收取过高的手续费;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汽车维修店设备差、技术力量薄弱、多次维修后仍存在故障;部分新车仅行驶数日就需要更换发动机等主要部件。
我市消费者协会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对车辆的车况及性能有所了解,一定要与商家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列出各项费用明细,并约定多退少补,防止商家虚报费用谋利。更为重要的是,要保留购车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票据,以便日后维权。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应及时与商家交涉。协商无果后,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协或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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