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等两项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和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收费审核窗口,不再将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基本建设项目“一费制”进行审核。各相关服务机构将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合规、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相关服务活动。已经出台的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的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