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被嘲酒量不行 少年冲动伤人

      被人嘲笑酒量不行,17岁少年居然大打出手,结果获刑又赔偿,得不偿失。11月1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被告人岳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经查明,2015年10月24日20时许,被告人岳某饮酒后和同事至安庆市开发区一家KTV包间内唱歌。期间,岳某到该层卫生间呕吐时遇见被害人王某和其朋友,王某嘲笑岳某酒量不行,岳某不服遂与其发生争执。

  随后,岳某从包间内拿出一个啤酒瓶走到卫生间外砸中王某的头面部。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6年6月19日,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岳某及其家属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实际支付赔偿款共计28000元,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岳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案发后,被告人岳某及家属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和酌情对被告人岳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酒量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