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以下简称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11月10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将采取一系列举措,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突出位置,整合资源,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健康安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目标】
形成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按照我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17年底,每县(市)区建成2-3处标准规范的医养结合机构示范点,其中县级综合性养老机构1处,乡镇敬老院1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
全市建成一批医养结合机构,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有效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建成各类医疗护理型床位2000张以上。
力争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建成各类医疗护理型床位4000张以上。
【各项举措】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我市将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保健咨询、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15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机构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积极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家庭病床的覆盖率要达到上述对象的20%以上。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面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同时将深入推进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建设,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医养结合机构。着力培育第三方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养老服务评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等社会组织。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逐步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
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引导部分乡镇卫生院、敬老院设立养护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开设护理型床位或病区。各类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养老机构相同的扶持优惠政策。
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进行评估后,可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入住协议定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并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形式,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模式;鼓励二级甲等以上中医院在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区,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与研究。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开展中医健康教育。
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以推进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结合中医药、旅游、文化、养生等特色优势,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