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8日以来,我市连续5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幅上扬,针对这一情况,12月2日下午,市大气办召开重污染天气会商会,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自11月28日以来,受跨区污染团、内源性污染以及冬季静稳天气等不利性气象条件的影响,我市城区质量状况持续为轻度污染。其中,11月28日-12月2日,我市PM10指数分别为143μg/m3、146μg/m3、105μg/m3、161μg/m3和105μg/m3。空气质量指数(AQI)分别为103、123、113、152以及132。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QI达到0-50为优;51-100为良;101-150为轻微污染;151-200为轻度污染;201-250为中度污染;251-300为中度重污染;301-500为重污染。
据市环境监测部门预测,接下来两天我市仍将持续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天气。AQI或将达到135—165。据了解,当全市空气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AQI≤3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我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IV)预警。
在这5天内,全市PM10的日均值已从66.8μg/m3上升到了67.4μg/m3,上升了0.6μg/m3;PM2.5日均值也从50.1μg/m3上升到了50.6μg/m3,上升了0.5μg/m3。如果这一情况持续,20天后,PM10日均值将超过我市年度考核目标71μg/m3;5天后,PM2.5日均值将超过我市51.2μg/m3的年度考核目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针对这一情况,市大气办自即日起将安排4个督查组,持续1个月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将立即督查督办。同时,环保局还将对工业企业的污染和燃煤锅炉、城区扬尘等几方面重点加强管控和治理。另外,我市环境监测部门还将和气象部门加强信息的研判和会商,一旦达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条件,我市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