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快讯 >

醉酒驾车还打警察 男子妨害公务被判刑

  醉酒后驾驶电瓶车与他人轿车追尾并发生争执,出警人员调解时居然还被打。11月30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因酒后驾驶电瓶车与他人轿车追尾并发生争执,被出警的民警带至派出所醒酒,因李某某不配合执法并将派出所NEC采集仪摔在地上,执法人员将其约束在椅子上醒酒,李某某家属及医务人员到达后,执法人员解除其约束,其起身后随即朝民警朱某左脸打了一拳,致被害人朱某倒地,造成被害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损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李某某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司法部门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发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关键词:公务警察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