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汽车运价改革,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充分竞争,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从12月1日起,我市实施汽车运价管理方式改革,放开竞争充分的四类道路客运价格,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或由承托双方根据里程、车型、车辆等级等协商确定。
这四类道路客运分别为:一是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卧铺客车;二是开通高铁、动车组列车的设区市城区间客运线路(不包括所属县市客运线路);三是除农村道路客运以外的跨省运营的客运线路;四是除农村道路客运以外的9座以下的小型载客汽车。改革农村客运班线运价管理方式,允许客运票价以基准价为基础自主上下浮动。
在放开相关价格的同时,安庆市物价局将实施汽车运价监测报告制度,对放开的汽车运价明显上涨的采取约谈、提醒告诫或开展成本调查等措施进行干预,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开展市场价格巡查,依法严厉查处串通定价和操纵市场价格行为,防止出现操纵价格和价格垄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