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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难执行 8年后出狱仍要偿还

  被执行人锒铛入狱,负债累累,抵押的房产变现困难,家中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从2008年到2016年,历经三任执行法官,进行的执行谈话不下20次,被执行人从开始抗拒到最后主动要求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12月19日,在怀宁县人民法院,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终于成功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於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于2008年10月20日在怀宁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共有三件,执行标的额合计87.34万元。执行中,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电话通知於某到庭履行,但於某一直未到庭。

  后得知被执行人於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于2008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7月经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於某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9000元。

  执行法官多次到监狱找於某、到於某家找於某妻子朱某谈话,并跟银行沟通,希望能妥善解决此事。但於某人在狱中,暂无偿还能力,被抵押的房屋几次拍卖都流拍,变现困难,且於某在外负债较多,听闻法院要处置房产,众多债权人纷纷上门来要求参与分配,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针对此三起案件的执行,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怀宁县人民法院多次督办,三任执行法官也始终在寻找突破口,探究最佳执行方案。在今年开展的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活动中,市中院将这三起案件列为重点解决案件。

  听闻於某因表现良好即将提前刑满释放,市中院领导与怀宁县人民法院领导赶到於某家,实地查看房屋状况,找於某家人谈话。於某妻子朱某也转达了丈夫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的诚意,并称房屋马上要拆迁,可以用补偿款来履行。

  近日,於某刑满释放。执行法官及时召集银行、於某等到庭协商,通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差距进一步缩小,分歧点越来越少。几天后,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於某用房屋拆迁款来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94万余元。至此,三起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关键词:合同纠纷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