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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应在哪领退休金?

  2016年12月24日,安庆市民乔先生从目前工作的南京回到户籍所在地安庆。还有半年即将退休的乔先生不了解自己办理退休的地点应该在哪里。就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从安庆市社保局获悉,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至少涉及到两个参保地,因此当他们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时,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分三种情况:一是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参保人员在每个参保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关键词:退休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