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庆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元宵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动执法,重点检查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置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充分借助“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工作平台,注意发现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线索,及时发现及时铲除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隐患。
全面检查易制爆原材料单位,彻底摸清辖区内硝酸钾、硫磺、银粉、高氯酸钾、氯酸钾等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严防制造原材料非法流失。全面排查可能具备生产、制造烟花爆竹技术的重点人员。特别是烟花爆竹退出生产企业的原有职工,严查其可能持有、私藏的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发现可疑人及时纳入工作视线,严防其重操旧业,私自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活动。
各地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和省厅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
治安、交警、巡特警等部门要相互协作,依托公路交警执法站和公安卡口、检查站,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各地要充分发挥缉枪治爆专项办作用,全面查找梳理烟花爆竹非法制贩线索,对发现的每一起涉案线索特别是涉及外地的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深挖追查。
对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要及时受理,迅速侦办;对侦办的每一起烟花爆竹案件,要查清涉案烟花爆竹来源和流向,坚持“追源头、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思想,进一步深挖扩线,努力扩大战果。同时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妥善查处。
切实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群众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按照《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承诺。为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实效,市公安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凡是工作进度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不到位或因查处不力导致重大烟花爆竹案件、事故发生的,要严格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