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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10年养老问题无着落 回复不符合相关条件

  1月9日,家住怀宁县石牌镇的王一新致电《安庆晚报》热线:2007年,我与同事劳继来从石牌镇皖河电排灌站退休。退休已有10年时间了,但我们的养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更让人气愤的是,石牌镇政府在处理我们的养老问题时,存在着“双重标准”。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职工退休10年 养老问题无着落

  今年70岁的王一新和劳继来退休前都在石牌镇皖河电排灌站工作。“1972年9月招聘入职,工作了35年。”王一新告诉安庆晚报记者。

  2007年12月,王一新和劳继来同时退休。然而,退休10年以来,两人的养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王一新从皖河电排灌站正职位置上退下来的,我从副职位置上退下来的。王一新现在每年领取520元的补贴,而我只拿470元的补贴。工作了那么多年,退休之后,还得靠孩子们为我们养老。”劳继来说。

  王一新说,他们原本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却因为石牌镇政府个别人的原因,导致现在的结果。“石牌镇政府曾经在2006年12月27日下发了《石牌镇村级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石政)【2006】76号》文件。该《办法》自2007年元月1日起执行,并明确了‘镇集体企事业单位、镇聘用人员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我们两人是2007年12月退休的,在这个暂行办法实施之后。原本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不知什么原因,针对镇集体企事业单位、镇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拖到2010年才实施。”王一新说,就这样,他们退休时,未曾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我认为,石牌镇政府应承担这个责任。”

  同是退休职工 待遇竟然不一样

  王一新告诉记者,与他们两人同时退休的还有石牌镇万全电排灌站的黄道坤。“按照《石牌镇村级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养老保险配额是石牌镇财政配额40%,所在单位(村集体配额)30%,个人配额30%。我们退休时,仅拿到了所在单位皖河电排灌站的30%。而黄道坤除了拿到了万全电排灌站的30%,石牌镇财政配额的40%也享受到了,这就不公平。”

  王一新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中共怀宁县石牌镇委员会《关于王一新等同志退休的批复》”文件。这份《批复》中证实,黄道坤为万全电排灌站职工,并与王一新、劳继来同时退休。王一新:“说黄道坤是万全电排灌站退休的,我俩是皖河电排灌站退休的,不能因为电排灌站的站名不同,享受的待遇就不同。我们退休时,石牌镇只补贴2000元,黄道坤却拿几万元。”

  劳继来告诉记者,他们为此多次找过石牌镇政府领导,请求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领导也未说不给解决,反正就是拖着。皖河电排灌站也曾经向石牌镇政府打过报告,反映我们两人的情况,请求解决未参保退休老同志的生活补助。每次也给了回复,但迟迟得不到解决。”

  王一新说,2014年起实施的《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办法(2014)2号》文件,对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补助。“3年一个档次,最低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0元。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30元。万全电排灌站的退休职工,基本上都享受到了村干部同等待遇。有的人仅在村委会任职四、五年时间,后来计算任职年限,他们都将在电排灌站的工作时间算了进去,而我们一年都不能算。”

  王法炉曾是皖河电排灌站的会计,2005年退休。“王法炉在石牌镇皖河村当了16年的村干部,在皖河电排灌站工作了11年后退休,有关部门对他认定时,就不算其在皖河排灌站工作11年任职年限。这样一来,他每个月能享受到的补贴少了100多元。”劳继来说。

  1月10日,记者联系上了王法炉。王法炉告诉记者:“有关部门只认定我在村里任职时的16年,在皖河电排灌站任职的11年没有被认定。我听说,同样的情况,万全电排灌站退休职工全部被认定了。”

  “另外,过去一起工作过的同事王易春也当过村干部,在皖河电排灌站工作了29年,最后只认定了6年。”王法炉说。

  石牌镇政府:二人不符合相关条件

  1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石牌镇政府,该镇党委副书记程方满回应了此事。针对王一新和劳继来反映的情况,程方满将负责组织人事、民政的工作人员,以及现任皖河电排灌站站长召集在了一起。

  程方满说,《石牌镇村级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虽然颁布实施是在2007年,但针对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是在2010年才开始施行。“根据该《办法》规定,2010年以前退休的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就享受不到养老保险待遇。”

  至于“为何会推迟三年实施?”程方满未作出解释。现任皖河电排灌站陈站长告诉记者,虽然王一新和劳继来两人退休时,没有搭上养老保险的“车”,但皖河电排灌站仍参照《暂行办法》,将所在单位配额的30%,共计24500元一次性补给了他们。

  根据石牌镇政府出示的收据显示,2008年5月15日,王一新与劳继来分别收到了皖河电排灌站的24500元、石牌镇政府补贴的2000元,王一新另外收到了工伤补贴5000元。

  对于王一新与劳继来反映的“万全电排灌站职工黄道坤额外享受了石牌镇政府配额的40%”一事,石牌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说:“黄道坤1952年出生。按照要求,其应该是2012年退休,但在2007年底,其家人烧伤需要照顾,他就提前退休了。当时石牌镇政府补助了5000元,万全电排灌站按照一年2000元,4年8000元对黄道坤进行补助。这样以来,养老保险政策他就可以赶上。由于是提前退休,在征得本人同意以后,他未办理养老保险,现在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待遇。”

  对于王一新、劳继来所反映的“双重标准”问题,程方满说,王一新和劳继来不符合离职村干部补助条件。“他们两人没有在村里任过职,不符合离职村干部补助条件。”

  对于“万全电排灌站的一些退休职工任职年限认定”问题,程方满解释:“由于时间跨度比较大,大多是30多年前的事,当时的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有一部分因年代久远等因素,无法提供书面依据。有些通过证人证言,或者召开村民听证会的方式取证的,可能存在着一些出入。”

  
图为石牌镇统计的离任村干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