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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独秀大道附近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但是小区物业却告知我,让我缴纳一半的能耗费,请问物价局有没有相关的规定?”2月23日,一名网友在市物价局网站上留言咨询。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很快对该市民的问题给予了回复。据了解,根据《安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空置物业业主公共电费(能耗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50%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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