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对不起,是我做的不对”。张某一边紧紧握住祁某的手,一边真诚地道歉。这一幕出现在2月26日上午,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上。
张某与祁某均系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某社居委的居民,2015年5月23日,张某与祁某母亲及姐姐因门前水沟内倒生活废水产生争执,继而引起纠纷。祁某到达现场后,随即与张某发生纠纷。在争执过程中,造成张某右胫骨平台骨折,张某被送至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张某为此共花费医药费3万余元。该纠纷经辖区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祁某赔偿10万元。
宜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双方矛盾较大,如果直接召集双方调解,可能矛盾会进一步激化。遂分别与张某和祁某进行沟通交流,晓之以理,从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进行思想交流。最终化解双方的矛盾,2月26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这才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