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市民张先生向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反映,他在振风大道附近有一处新房,目前正在装潢,装潢必然会产生装潢垃圾。前两天,他在清理装潢垃圾的过程中,对物业收取的清理费用产生了一些疑问。
“我前期已经向物业公司按2元每平方米缴纳过装潢垃圾清运费了。前两天,我将我家墙面敲下来的渣子用袋子装好,运到物业公司指定堆积地点的时候,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却不让我倒,说要倒可以,但还要再交50元的垃圾清运费,一共几袋就要交几袋的钱。”张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工作人员说之前收取的2元每平方米垃圾清运费是清理小垃圾,而他这是大垃圾,所以要另外收取,张先生表示不理解,他想知道物业这样收取装潢垃圾清理费是否合理。
对此,3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安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装修单位或装修人应在装修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在双方自愿前提下,约定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按不超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一次性收取。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责成张先生新房所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政策,不得以其他名目加收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若市民同张先生一样遭遇违法价格行为,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拨打市物价局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