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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让消费者真假难辨

  3月18日上午,市民潘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今年春节期间,家里来了客人,我在城区一家商店购买了一箱“泸州老窖”。由于当时没有注意,买回的却是“泸酒老窖”。发现买错后,我第二天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潘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明明不是“泸州老窖”,却以“泸州老窖”价位出售,让她成了“冤大头”。“后来,我留意了一下,发现在市场上,这种‘傍名牌’的产品有不少。”

  潘女士说,市场上有“杖江大曲”,而不是“枝江大曲”;“茅台王子酒”被商家当成“茅台镇王子酒”售卖。市场上的“脉动”与“脉劫”、“康师傅”与“康帅博”、“特浓苏”与“特仓苏”混淆不清,甚至各种“老人头”、“皮尔卡丹”、“华伦天奴”、“鳄鱼”、“登喜路”等品牌在市场上争相亮相,一些商家用着这些名牌打“擦边球”,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

  “这是明显的‘傍名牌’。”3月18日下午,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假冒名优商品的注册商标,一般有三种情况:名称、图案完全相同;图案相同,名称相近,甚至用同音字、近形字;图案或图案颜色略有变化,名称不同。名优产品在外包装上印有商品名称、生产批号、厂名、厂址、优质产品标记,有的还注明出厂日期、失效时间等,而假冒商品上述标记不全。

  这名工作人员说,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例逐渐增多,一些不知名的企业伺机“傍名牌”,“穿”上知名商标的“外衣”,让消费者真假难辨,从而牟取非法利益。

  “商品‘傍名牌’现象不断出现,主要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傍’知名品牌,投机取巧、浑水摸鱼,获得巨大利润。”市消保委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傍名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主要指不法之徒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自己的公司商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他们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获取利润。“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名牌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傍名牌’现象,不但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消保科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并索要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商品名称等,以便事后维权。

  如何有效遏制“傍名牌”现象呢?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商标科有关工作人员说,为了遏制“傍名牌”的商品在我市市场上流通,他们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2016年,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违法案件376件,其中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37件。“我们还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7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81件。”

关键词:名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