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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房地产项目须“备案” 填报虚假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制定《安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3月31日之前,凡在我市开工建设、尚未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其他住宅项目,均要领取项目手册,执行备案管理制度。

  据介绍,《安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是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重要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领取项目手册,建立项目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如实填写、记录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对项目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核、批准、奖惩、投诉等情况。

  安庆晚报、安庆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安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开发企业持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发生转让和规模变化及变更土地用途等重大事项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时、综合竣工验收核验合格时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验核。

  项目手册填报、验核列入资质管理内容,凡未填报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业绩不予认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填报相关数据、信息或填报虚假数据、信息,记入诚信档案。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备案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安庆档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