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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保险 为受灾农户排忧

  5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救灾办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在桐城、潜山、岳西、太湖和宿松5个山区库区县(市)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市民政局日前与市财政、住建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安庆市2017年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农房保险合同期限1年(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参保费用按每户16元由省、县两级财政全额承担,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三类最困难群众倒塌的房屋,今年增加定值保险金额,标准不低于2万元,按照定值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价值孰高的原则执行。通过增加定值保险,使受灾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更多理赔,再与其他救助政策叠加,形成托底保障效应。

  目前,市民政局正在按照规定程序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农房保险承保经办机构,预计5月20日前完成相关政府采购工作。对于今年4月1日后发生的保险理赔案件,由保险公司先行受理,待农房保险承保经办机构确定后及时定损理赔。

  据统计,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我市农房保险累计理赔8984户2237.19万元,简单理赔率达191.61%,为试点县(市)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资金支持。

 

关键词:农户住房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