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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服务站:从单位辞职社保如何接续?

  5月18日上午,市民郑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在市区一家企业单位工作。前不久,由于家庭和身体上的原因,向所在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我这种情况,从单位辞职后,我的社保如何接续?

  郑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去年年初,她应聘到市区一家企业工作,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她办理了社保。“前不久,由于家庭和身体原因,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我这种情况,从单位辞职后,我的社保如何接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对于郑女士提出的问题,5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该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女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属于安庆市的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用个体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如果是异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接续职工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这名工作人员提醒,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在每月25日前,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办理接续、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再到交行办卡代扣代缴手续;异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