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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贴地放 “热浪”吹得行人烦

  6月9日下午,市民徐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在湖心南路118号附近,有一些沿街店铺将空调外机在地上摆放,空调外机吹出的“热浪”让过往行人受不了。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徐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在湖心南路118号附近,一些商家将空调外机直接摆放在人行道地面上,行人经过这里时,就会遭受“热浪”的袭击。

  当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数台空调外机在商家门前地面上摆放,没有安装挡风板。采访中,一些市民认为商家如此安装空调外机,实在不妥。

  记者随后走访了城区人民路、华中路和菱湖南路,发现在这些街道上,商家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人行道上的现象十分普遍,且大多数空调外机没有安装排风挡板。

  菱湖南路一家店铺老板告诉记者,2002年,有关部门对空调外机贴地摆放进行过监管,要求商家将空调外机统一安装在两米以上的位置,且要安装排风挡板,以减少空调排出的热风对行人造成影响。“由于缺乏监管,目前我市沿街商铺空调外机安装的乱象十分突出,亟待整治。”

  临街商家应该如何摆放空调外机?有没有相应的标准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1年1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颁布了《国家空调安装标准》。该标准要求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梯、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应安装空调器的室外机;空调器的室外机组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另外,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也再次重申“空调外机距离地面应大于2.5米”的要求。

  “早在1995年,国家环保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该《通知》规定:宾馆、饭店和商店等经营场所安装的空调器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经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对距离居民点较近的空调装置,应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当地环境标准;不得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旁,直接朝向人行道或在居民窗户附近设置空调散热装置。

  市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沿街商家将空调外机贴地摆放,不安装挡风板,十分不妥。“但相关环保法规中,没有要求对此监管。”

  这名工作人员,他们只能通过平时巡查中,劝告商家正常安装空调外机,避免对行人造成影响。“你(记者)可以到城管部门进行咨询,从市容角度出发,他们能否监管?”

  记者又联系了市城管执法局市容执法科,有关负责人没有表态。

  采访中,有一些市民认为,国家一些部门既然对空调外机安装有明确的规定,我市相关部门就应该担负起监管的职责。“不应对其视而不见,不管不问。”

 图为店铺空调外机

 

关键词:热浪行人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