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记者在全市实施林长制启动大会上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我市制定出台《安庆市林长制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1个总方案和5个子方案,即《安庆市林长制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安庆市林业投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桐城市绿色长廊和绿化提升、太湖县芭茅山改造、望江县武昌湖湿地保护和利用、宜秀区“青山白化”专项治理4个试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森林(湿地)保护时间表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制定问责办法,并探索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法规,为林长制运行提供法制保障。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工作体系,涵盖全市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生产生活稳定,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山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成功实现增绿、增效、增收“三增”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40%,活立木蓄积量超过2900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全市林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山区农民年收入增幅超过10%。
到2030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
加强保护 提质增绿
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统筹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努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建设森林长廊。到2020年,全市完成森林培育改造245万亩,创建3个省级森林城市、10个省级森林城镇、150个省级森林村庄。
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七级包保”责任制,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等“四大体系”。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统筹实施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到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提升森林(湿地)质量,因地制宜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林业招商引资,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倡导“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推进林业产业化扶贫,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严格执行釆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加大涉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
实施四大试点示范工程
为了更好地促进全市林长制工作开展,《方案》要求在桐城市、太湖县、望江县和宜秀区分别开展公路绿化、芭茅山改造、湿地保护与开发及“青山白化”治理等重点领域试点示范,一年后形成典型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其中,绿色长廊建设试点示范,将推进桐城市全面巩固提升市域公路绿化,道路两侧林带宽度20米以上,建成层次丰富的立体式绿化景观长廊。
芭茅山改造试点示范,将推进太湖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用三年时间改造消灭17万亩芭茅山。
湿地保护与利用试点示范,推进望江县武昌湖争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确保武昌湖湿地面积总量不减、生态功能恢复。
“青山白化”专项治理试点示范,推进宜秀区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绿化修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乱埋乱葬、非法买卖墓地行为,实行“青山白化”整治网格化管理。
为保证林长制顺利实施,我市专门制定了《关于推进林业投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积极开展政企合作、争取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支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运用政策性担保体系、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