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7月19日,我市连续33天空气质量优良。
根据近日省环保厅公布的全省各市空气质量排名,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46,全省排名第4,较第一季度末上升3位。PM10平均浓度8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4,较一季度末上升4位;PM2.5平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6位,较一季度末上升3位;空气优良天数率为66.9%,全省排名第4位,较一季度末上升3位。
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安庆市2017年蓝天行动方案》,并成立了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形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截至6月底,立案查处企业数百家,罚款金额逾百万元。责令整改企业上百家,取缔关闭小企业上百家。强化了蓝天行动调度督查,建立了“双向交办”制度,下达督办(告知)函近200份,整改问题近600个。
经过实施蓝天行动,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十个专项行动按照时序进度有条不紊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