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准备,10月24日至28日,由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五部门组成的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第一督查组对我市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覆盖督查。10月2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市政府向第一督查组汇报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安庆晚报》10月30日)
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有效维护了生态平衡,而且也保护了濒危物种资源。于此而言,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绝不能“顺其自然”,政府必须承担起兜底责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始终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也是政绩”贯穿施政全过程,严格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以警醒自觉走出生态保护“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的怪圈;另一方面,要集聚各种资源要素,在尊重内在规律的基础上,把简单的“严格保护”升级为“严密呵护”,尤其是对出现的问题抓住不放、彻底解决,使之真正成为自然资源保存最完整、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功能结构最稳定的场所。
自然保护区是安庆人不可多得的一笔财富,需要人人出力、个个施力,更好地担当起保护之职,将生态红线始终作为追赶型发展的“生命线”。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政府—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的联动,更加重视民间保护组织发展,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专项行动、常态监督、生态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还可以设立专项保护基金,主动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以此弥补保护经费不足的“短板”。
毋庸置疑,自然保护区是受法律保护的。于法律而言,《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责任、管辖、违规处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当务之急得用法治之手立规矩、管秩序、作保障,不仅要把生态保护的红线划出来,任何情况下都不突破、不妥协;更应通过部门监察、人大监督等途径,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敢于问责、严厉追责,守好守住每一道防线。
只有实现政府、群众和法治“三只手”同向发力,才能让自然保护区更有尊严地“活在当下”,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水青山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