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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困难老年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和服务质量,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城区养老“十分钟”服务圈

  日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我市名列其中,成为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28个市(区)之一。

  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93.3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7.63%。全市老年人口中,健康老年人79.5万人,占比85.2%;需日间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10.1万人,占比10.8%;需全托护理的失能失智老年人3.7万人,占比4%。其中,市城区老年人口14.7万人,占城区总人口的19.88%。目前,城区178个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119个,覆盖面为66.8%,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71250万平方米,年服务超过30万人次。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等一系列意见措施。去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2065.1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1295.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为低收入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护理保险,以及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城区老年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补助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服务互补、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困难老年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和服务质量,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城区养老“十分钟”服务圈。到2020年,基本形成需求评估、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