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被告因病不宜出庭 巡回法庭开进医院

  不久前,潜山县法院刑庭在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这是为什么呢?

  2017年3月,被告人何某来到被害人徐某住宅旁,翻栏杆进入院内,发现前门门锁上留有一把钥匙,何某试图用这把钥匙打开前门,没有打开,何某带着钥匙又来到后门,并顺利打开了后门进入屋内,意图实施盗窃,何某还没来得及翻找到有价值的财物就被徐某发现,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被告人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受病情影响,实施犯罪时辨认及控制能力削弱,系限制行为能力人。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承办人得知何某已被送往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经与何某主治医师联系,得知何某经过治疗,病情相对稳定,但不适宜带出医院参加庭审。

  潜山县法院决定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就地开庭审理。经审理,当庭判决何某犯盗窃罪(未遂),单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判决后,何某未上诉,1月12日判决生效。

关键词:被告法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