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晚报、安庆新闻网记者1月19日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统一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根据文件规定,安庆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继各县(市)在2017年10月提标的基础上将再次提高。
从2018年1月1日起,市区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7元,各县(市)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2元。此项举措将惠及全市70余万参保居民,此次调标资金每年地方财政需投入7000余万元,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抓紧贯彻落实,确保春节前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