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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重污染企业布局 安庆打出环境保护“组合拳”

  3月9日,记者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2017年,我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环保”格局、“大监管”执法体系、“大创建”态势、“大和谐”局面基本形成。今年,我市将深入开展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聚焦“两散一重”(散乱污企业、散煤和重点污染企业)启动专项整治,按要求对石化、水泥、化工、火电(生物质电厂除外)等五个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治理扬尘

  强化“三车”管理

  今年,我市将根据省环保厅提出的“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完成第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制定扬尘治理方案,强化“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车)管理。推动年底前出台《安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度性解决各类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管理,建设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严查各类报废和超标汽车违法上路。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的违法行为。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促进高排放老旧车淘汰。同时,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要全部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

  长江干流沿岸

  严控重污染企业布局

  今年我省将重点治理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而且继续对连续3个月不达标的断面实施涉水项目环评限批。

  作为“长江大保护”的重点城市,我市将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全面实施《长江安庆段总磷治理方案》,解决总磷超标问题。严控长江干流沿岸重污染企业布局,推进沿江1公里范围内和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退城进园;推动长江安庆段非法码头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要求取缔华阳河湖群、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围网养殖工作。

  6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建立国控考核断面不达标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同湖北黄冈市的联防联控。全面完成县级备用水源建设任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面划定保护区并实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零。

  开展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城区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实质性摸清城区污水收集困难的症结,对症治理,打通堵点、补上漏点;推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实施联网监控;推动完成花亭大沟、十里大沟等黑臭水体整治。开展水体达标专项行动。全面实施龙感湖、菜子湖达标方案。龙感湖流域实施沿二郎河、凉亭河干流和沿湖人口集中村庄污水分散处理工程;菜子湖流域实施怀宁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宜秀区围栏网取缔及生态修复、潜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一批工程。

  突出整治

  “散乱污”企业

  今年,我市还将整合国、省、市三级土壤调查监测数据,摸清全市土壤环境现状,管控土壤环境风险。提升土壤监测能力,完善土壤监测体系。

  推进固废“全程化+”创新管理专项行动,督促工业企业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精细化、精准化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今年基本建成静脉产业园。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联合监管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合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废铅酸电池布点收集、废弃农药包装物集中收集试点等行动。

  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核查专项行动。实施全市涉重金属详查,明确涉重企业合法“户口”,打击涉重行业违法行为。同步开展农用地保护及污染土壤修复工作,建好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突出“散乱污”企业整治。年底前集中清理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批先建”以及污染防治能力无法满足生产需要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低小散”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取缔关闭。

  重拳打击

  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我市还将继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加强公安、检察、法院、环保等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确保2018年全市环境执法案件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坚持开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继续实施对城区和县(市)的空气质量考核机制,实行按月调度、考核排名、公开通报。对于省大气督导交办问题整改,实行“双向交办”、整改反馈、跟踪问效、后督查等工作机制。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定,实行县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制度,由水质下降的地区向水质改善的地区进行补偿,并适时启动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