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太湖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熟邻关系借款,欠款人到期未还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7年11月底,原告到太湖县法院起诉,称原、被告原系邻里关系,也是看着被告自小长大,关系熟稔。2016年9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原告向其借款,原告基于信任借给了被告46000元,当时未打欠条,后2017年2月份,原告找被告催要借款未果,于是要求被告出具了一张借条,并且约定了还款时间。后还款时间已过,原告再次找被告要求还款,却始终无法拨通被告的电话,家里也找不到被告的踪影,无法原告只得一纸诉状将被告及其被告妻子诉至法院。
在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在拨打了被告电话两天后,终于与被告取得了联系,与被告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要求其出庭与原告好好协商,但被告一直说没有时间到庭。开庭当天法官再次拨通被告电话,告知在审判庭等待被告来开庭,在等待了近30分钟后,最终被告来到了法庭。
一开始双方都很激动,原告斥责被告不守信用,后还不接电话故意逃避还款辜负其信任,被告怨愤原告连其他妻子一并告上法庭,称自己并非不还钱,而是工程拖着,别人欠他的钱也没有还,导致没有钱给原告,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面对面温和地与原被告分析事情的对错,解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了一个小时的情理、法理疏导,双方也各自不再争吵,被告称一定会还款,希望原告宽限一段时间,让他分期分批还款。原告也点头答应了这个要求,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签下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