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家住怀宁县黄墩镇的黄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在318国道黄墩段,有人冒充警察在路面上“执勤”,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黄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在318国道黄墩段,有一名上身穿着警察制服和反光背心,下身穿着运动裤的男子在路面上“执勤”。“这名男子肩上还配有警衔,但警衔与制服不配。大家都觉得此人身份可疑,有可能是假警察。”
接到黄先生反映后,记者随即来到318国道黄墩段,但现场没有见到这名男子。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就在刚才,怀宁县交警大队黄墩中队的民警在巡查中,将这名男子带到了交警中队进行调查。
怀宁县交警大队黄墩中队一名民警向记者介绍,他们刚才在路面上巡查时,发现了这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这名男子穿戴的防光背心是怀宁交警配发的制式反光背心。由于此人着装有问题,我们便上前盘查,得知此人是假警察。我们将他带到了中队,将其穿戴的警用标识当场解除,移交到怀宁县公安局黄墩派出所进行处理。”
在黄墩派出所,记者见到了这名假警察。该所一名办案人员称,这名男子姓江,怀宁石镜乡人。“据江某交代,他承包了318国道怀宁县黄墩段一处工程。由于工程施工需要封路,江某突发奇想:穿戴配有警衔的警服和制式反光背心,一来可以上路指挥工人干活,还可对过往车辆起到警示作用。”
这名办案人员说,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公安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个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个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江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