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开车去迎江区人民路附近办事,准备将车停在新百对面的停车场,进门时管理员却向我收取10元的停车费,并表示蓝牌小型车不论停几小时都收10元。”3月15日,市民吴先生来电向记者反映,他质疑该停车场如此收取停车费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
吴先生告诉记者,人民路新百对面的这座停车场与其它地方的停车场不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停车几小时收多少钱,而是一律收取十元,吴先生对这样的收费规定摸不着头脑,他认为这种收费规定并不合理。
对此,3月18日记者来到安庆市物价局进行采访。据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规定: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的停车场;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根据这项规定,安庆人民路新百对面停车场停车管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同时,市物价局前期已依法核定了该临时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针对吴先生反映的情况,市物价局事后也派员进行了核实,据了解,该停车场已在入口处对停车收费实行了明码标价。
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市物价局表示将督促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对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民若遇到任何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