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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启动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专项整治

  4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强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成果,我市开展2018年度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企业包括2017年第一批全面达标排放及列入2018年度环保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对象的企业。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排污情况,在前期全面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制定环保提升专项整治方案。

  其中,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制定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计划,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相关企业要根据2018年度3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

  2018年10月底前列入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的企业将全面完成VOCs整治工作,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完成70%以上,专业化工园区内涉VOCs企业基本完成,同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列入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名单企业要制订应急预案,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停产或限产大气污染物排放设备或工序,达到应急减排效果。

  火电、建材、水泥、铸造以及集中供热等粉尘无组织排放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物料进行密闭储存,对生产工艺中无组织排放进行污染治理,同时完善场地硬化、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废水排放企业要落实总磷、总氮专项整治工作,推动重点企业提高重复用水率,减少源头氮磷排放,加强污水处理精细化管理,减少营养盐投加量。对于总磷、总氮排放浓度较高的企业,大力推动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作,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确保2018年进一步削减氮磷排放量。

  2018年第一批“装、树、联”工作(企业要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一个大家都能看得见的电子显示屏,把实时监控数据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涉及企业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

  根据工作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同时,“智慧环保”平台将按日查看相关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情况,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对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日均数据超标、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处理。各地还将相关企业按要求列入“双随机”抽查基础信息库,随机开展现场检查。每月对相关企业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环保突击检查,检查企业夜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各地环保部门将根据重点企业环保专项整治资金投入情况及整治效果,依据规定帮助重点企业申请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