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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筹资标准再提高70元

  今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筹资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如国家政策调整另行通知),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18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90元。

  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筹资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15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50元。

  记者5月22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生工程,并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落实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

  按照《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今年1月1日起,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筹资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如国家政策调整另行通知),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18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90元。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筹资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15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5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本地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适当提高地方财政补助和农民缴费标准。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合理设计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补偿比例,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提高至25万元以上(含)。

  今年,继续保持全市参合农民都能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门诊基金原则上按当年筹集基金的*90%*20%予以安排。门诊补偿必须严格实行“按比例补偿”的费用分担共付机制,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达到50%左右,单次补偿额度适当封顶。鼓励探索普通门诊补偿试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费用达到55%以上。

  继续优化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政策,优化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流程,确保贫困人口享受“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优惠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助力精准扶贫。按照相关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普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部分和大病保险部分补偿待遇,支持健康脱贫工作。

  各地应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并鼓励将基金支出多、监管难度大、以物理康复治疗为主的病种,优先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继续开展实施市级医院常见病(是指县级医院完全有能力诊治的常见病种)按病种付费。全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已有临床路径病种的按病种付费工作。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提高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

  另外,各地还应简化就诊和补偿流程,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补偿。全面实现异地结算,方便参合农民到市级、省级甚至省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统筹地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即时结报”。继续开展跨省即时结报。

关键词:新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