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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驶入“快车道”

  截至今年初,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845192辆、机动车驾驶人1142322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近年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直线上升。今年1月,全省唯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中心在我市建立,一站式中心半年运行如何——

  今年起,我市率先在全省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1月份,市区建起了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目前全省唯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中心。截至5月底,该中心共实施人民调解结案228起、保险行业调解结案2800起、司法调解结案114起、行政调解结案2706起,调解成功率达97%。这一改革,净化了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环境,更使得在市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成功实现“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

  没有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冤枉路

  4月8日6时37分,张某某驾驶公交客车行驶至龙山路姚家口公交站台附近时,与姚某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姚某某死亡。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该起事故从受案调查到下达事故认定只用了18天,当事人从申请调解到保险调解结案只用了12天,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全程电话沟通,没有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冤枉路。

  “若按照传统诉讼程序,该案要经过开庭、判决,至少需要3个月,若保险公司不同意判决结果,还需经过二审程序。另外,当事人需要预缴诉讼费,历经法院立案、领取传票、参加开庭、等候宣判等多项程序。”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往返于事故处理机构、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之间,极为不便,车主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间较长、手续繁杂,而且其中还有部分处理环节因机制问题监管难以到位,容易滋生腐败。

  现行模式下,驻综合中心法庭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中心”,委派保调委调解,不再预先收取当事人诉讼费用,大大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节约了当事人的办事时间,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做到了矛盾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化解。

  源头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口袋案

  处理队伍分散、工作效率较低、处理难以规范……以往,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存在较多问题,导致“人情案、关系案、口袋案”时有发生。

  现行模式下,原市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职能及业务划归综合中心管理,将原先分散的事故处理队伍集中整合成有力的拳头。实行2+1+N勤务,2个处警组正常接处警,警情较多时,由备勤组加入处警,另外设置N个疑难重大案件跟进组,配合案件调查处理。通过整合,有限的警力得到科学的配置,做到了警力跟着警情走。

  为规范事故处理执法,每个处警组落实2人接处警并规范携带执法装备。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在综合中心制定了接处警规定、事故处理流程、案件研究审核、档案管理、办案中心使用管理等31项管理制度,实行“受案、立案、调查、认定”逐级审批和法制员审核制度,做到业务集中、监管集中、裁判标准统一。

  针对亡人事故和复杂疑难案件,综合中心一律公开认定、集体讨论;针对交通肇事逃逸、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不漏一人,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口袋案”等问题。截至目前,综合中心办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违法案件71起,一次性记12分处理的43人,行政拘留11人,记12分处理人数同比上升72%、行政拘留人数净增11人。

  22家单位联合办公流水作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怎样便捷当事人、怎样做到公开透明?要在以往,是件难事。新模式下,当事人在发生事故、报警后,公安交警负责调查认定事故责任,责任认定信息在下达后及时流转给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医保、社保等部门。

  1月份,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区建起了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目前全省唯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中心,邀请法院、司法行政、保险、卫生、人社等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单位进驻综合中心,实行联合办公。

  为减少人为误差,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自由裁量标准,解决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市中院指定宜秀区人民法院受理管辖市区所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宜秀区人民法院选派9名工作人员常驻综合中心办公。

  市司法局在综合中心设置4个调解室,将原先设在市区各个事故处理中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名人民调解员集中迁至综合中心工作。市人社局在综合中心设立工伤受理、医保服务工作岗,及时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工伤认定、医疗保险结算等事务,接受群众业务咨询。市卫计委派员进驻综合中心设立工作岗,协调各医疗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抢救治疗工作,及时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用。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个部门、22家单位派员进驻综合中心,多部门联合办公、流水作业、一站服务,使得市区道路交通处理当事人成功实现“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