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本报着力报道了建设路南端水产占道批发又回潮的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执法单位加强了管理,但因执法力量不足等因素所至,该处占道经营状况虽有好转,但仍然不尽人意。市文明办得知具体情况后表示,他们将下函予以督办,以改善建设路的自然环境。
近日,不时有热心市民致电本报和记者,他们称本报以重点版面,报道建设路南端水产占道批发又回潮的现象,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也引起了执法部门的重视,可是,由于管理力量的不足,因此,该处违法行为虽有遏制,但仍然不尽人意。3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执法单位有关负责人。市城管执法局某大队负责人称,本报报道建设路南端水产占道批发又回潮的现象后,引起了市城管执法局的高度重视,他们将上午上班时间提前到了6点,以维护好建设路的环境。记者提出市民反映该处占道经营的高峰时段,在上午4时30分许至5时30分许,城管执法没有赶上重要时段,因此所取得的成效不是十分明显。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重新调整执法方案,以更好地服务建设路。
市城管执法部门在管理建设路占道经营状况过程中,尚未找到完好的办法,那么,市交警部门又是如何对待的呢?交警二大队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市交警部门在建设路没有设置摄像头,无法实施电子警察,而建设路占道经营的时间为清晨,他们还没有上班,加上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管理。
面对执法部门的“难处”,记者将具体情况向市文明办进行了反映,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占道经营行为主要由城管进行管理,但在机动车道占道经营,交警部门应该予以管理。针对建设路的状况,他们将下达督办函致执法单位,要求他们正确管理建设路,以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