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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2.2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上调

  具体标准为:由原先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上调幅度达60%。此次调整市区将有2.2万被征地享受待遇人员受益。调整后的待遇将于本月发放到位

  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1992年1月1日起经依法批准被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均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纳入保障范围的失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开始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记者从市城乡居保中心获悉,为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我市从7月起,再次上调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具体标准为:由原先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上调幅度达60%。此次调整市区将有2.2万被征地享受待遇人员受益。调整后,预计每年基金支出约为6400万元,年增加支出额2400万元。调整后的待遇将于本月发放到位。

  我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待遇标准前后经历了3次调整。本次上调幅度创新高。根据《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1992年1月1日起经依法批准被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均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纳入保障范围的失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开始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关键词:保障金农民